阜阳智能制造产业园-无人机产业园一期厂房建设项目A区室外电力工程项目——合同公示 |
文章来源: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23-12-27 浏览:489 次 |
一.合同名称:阜阳智能制造产业园-无人机产业园一期厂房建设项目A区室外工程合同 二.合同编号:FY2023GC0199-1-1 三.项目名称: 阜阳智能制造产业园-无人机产业园一期厂房建设项目A区室外工程 四.项目编号:FY2023GC0199-1 五.发包人:阜阳兴泉发展有限公司 六.承包人:阜阳市测绘院有限责任公司 七.所属行业:工程招标 八.签订时间:2023-12-26 九.合同价格:3669168.95元 十.承包方项目负责人:张海龙 十一.工期:45日历天 十二.质量标准:合格 十三.付款方式:工程全部完工且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 80%;工程结算经审核后付至审核价的97%;余款 3%作为质保金(如质保金采用保函、保证保险等方式的,付至审核价的 100%),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额(质保金以现金形式扣留的,发包人应同时退还质保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)。 十四.相应的违规处理及变更处理详见附件 附件如下: |